各部,各处室( 中心),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鲁职教协字〔2024〕16号)要求,我校将组织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
劳动关系协调师
二、参赛人员及条件
1.教师组:从事人事、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教师
2.学生组:每个学院可报5-8名同校在籍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 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职业指导与服务等专业。
3.已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再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教师组:请参赛人员填写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复赛选手(职工组)报名表(附件1)。
2.学生组:请参赛人员填写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学生组)报名表(附件2)。
3.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于7月23日17点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马慧老师处。
关于比赛详情,请查阅附件3《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鲁职教协字〔2024〕16号)文件和附件4《关于公布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组委会字〔2024〕1号)文件。
附件:
1.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复赛选手(职工组)报名表
2.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学生组)报名表
3.鲁职教协字〔2024〕16号-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4.组委会字〔2024〕1号-关于公布第三届山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