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化教育家精神引领行动,进一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青教工委〔2024〕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活动并推荐两名教师参加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长期从事高等教育并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高校教龄5年及以上。
2.现任校级领导、已获国家级或省级、市级教学名师称号者,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及遴选条件
1.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效显著。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坚持为本科生授课,申报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近3学年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期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积极探索教育思想、教学方法和课程思政创新,教育质量和教学成果取得明显效果。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喜爱。教育理念与教学方式先进,教学成果与教学资源丰富。学术造诣高,影响力广泛。
4.从教以来,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遴选数量及推荐名额
鼓励符合遴选条件的骨干专任教师积极申报,不限具体名额。
四、推荐及遴选
(一)申报、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青岛工学院关于开展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规定的申报推荐条件,择优推荐人选。
3.组织评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学校党委对候选人师德师风、政治立场审核。
4.从校级教学名师中推荐两名教师参加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
5.公示。评审结果经学校确认通过后,向全校公示。
(二)须提交的材料
1.已经被评为青岛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的,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和院长签字纸质版(见附件1);
(2)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2),推荐表中第四部分(推荐、评审意见)暂不填写;
(3)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见附件3)。
2.还未参评青岛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的,请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和院长签字纸质版(见附件4);
(2)青岛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5);
(3)青岛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见附件6);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名师评选工作,精心组织,认真遴选,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以教学名师评选推动教学队伍建设。
2.申报老师要认真准备和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推荐学院要对材料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初审和完善。
请各学院于2024年4月8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三楼30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马慧老师处。
附件:
1.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2.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4.青岛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5.青岛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6.青岛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7.《关于开展第七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青教工委〔2024〕9号)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3月27日